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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环境警察大队:有了拘留权 执法更有力

【鹤壁新闻网讯-鹤壁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雪婷这种塑料瓶破碎生产线污染很大,以后可不能再违法生产了。”4月22日,淇县环境警察大队执法人员再次来到朝歌街道一家废品收购站检查时,这样对收购站负责人说。

日前,经检查发现,淇县朝歌街道一家废品收购站私建了一条塑料瓶破碎生产线,没有任何手续,属于“小散乱污”企业,街道办事处随即拆除了设备。两天后,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该废品收购站又私自安装了设备,继续违法生产。淇县环境警察大队立即对该废品收购站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目前,该负责人表示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不会再违法生产了。

环境执法中,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常常遇到取证难、案件处理流程复杂等多种难题。2014年9月,淇县成立环境警察大队,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办案,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履行环境执法职能,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共办理“小散乱污”企业不执行政府禁令、企业逃避环境监管、养殖场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案件20余起,依法行政拘留6人,参与全县环境执法集中行动10余次,同时配合县环境监察大队等对21家环境违法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查封,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以前在环境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阻碍,现在环保和公安部门共同行动,有了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执法更有力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环境警察强制作用,坚决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从严处理,严厉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环境质量。”淇县环境警察大队大队长岳小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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