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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7天

11月份,在机动车限行、“斩断尘源”等措施综合作用下

我市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7天

PM10、PM2.5同比下降率全省第一

【鹤壁新闻网讯-鹤壁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旭阳】11月份,我市PM10平均浓度为1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68%,下降率全省第一;PM2.5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一,同比下降48%,下降率全省第一;优良天数20天,全省排名第四,同比增加17天。这是记者12月4日从市环境攻坚办了解到的。

为有效减少汽车尾气对城市环境空气的污染,我市自2017年11月15日7时开始,对在城区主要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制通行措施。“限行后机动车尾气对PM2.5‘贡献’最大值从56%降到33%,平均值从26.2%下降到19.9%,效果显著。”市环境攻坚办专家组王亚恩说。

王亚恩介绍,11月15日至30日这16天中,我市共收获11个优良天。工作日限行时间段道路车流量明显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有害物质对颗粒物的“贡献”占比明显减少。11月1日至14日,我市PM10累计浓度为140微克/立方米;PM2.5累计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11月15日至30日,我市PM10累计浓度为124微克/立方米,PM2.5累计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与限行前相比,颗粒物浓度明显下降,部分原因是限行后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减少。限行后晚高峰期间,机动车尾气对二氧化氮浓度的影响明显减弱,11月15日至30日18时至次日6时的二氧化氮累计浓度低于11月1日至14日同时段的二氧化氮浓度,尤其是19时,二氧化氮浓度环比下降19%左右。

据了解,除了及时实施机动车限行,针对我市PM10一直居高不下,甚至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为做好管控,11月份我市还严格实施错峰生产、“封土行动”,严格工业企业达标排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清零,强化“双替代”工作,加快推进集中供暖,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在省强化督导组指导下,开展“斩断尘源”“净空行动”等行动,整治城区道路外侧黄土裸露问题,动员全市开展城市大清洗等活动,有效遏制了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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