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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第26批办理结果公示

(第26批 2018年6月30日)

一、鹤壁市淇滨区、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56

反映情况:1.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上河南省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中喷漆、喷砂除锈没有防护措施,气味难闻。2.淇滨区大赉店镇东七里铺村一条污水河没有清理,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1.经现场检查,河南省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焊接工序安装有13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均能正常使用;喷塑设备未安装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除锈工序为人工打磨,吊钩式抛丸清理机为一体机,机器自带有袋式除尘设备。2017年6月10日,该单位喷塑工序与鹤壁市电器开关厂签订了外协加工协议,需要喷塑产品均交予外协合作单位加工。2018年6月20日至6月21日,由于该企业生产订单时间比较急,委托单位设备保养,无法加工,该企业自行喷塑加工。现场未闻到刺鼻、难闻的气味。2.反映的“淇滨区大赉店镇东七里铺村一条污水河”是盖族沟的部分河段。盖族沟是淇滨区和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主要的防洪河道之一,承担着金山工业园区和淇滨区部分区域的防洪排涝任务,全长约13公里,在鹤壁市辖区内约10.7公里,其中建成区内共计5.1公里,在汤阴县辖区内约2.3公里。反映的河段在建成区以外盖族沟下游段,即淇滨区管辖的东、西七里铺村之间的河段,现场检查发现该河段垃圾和淤泥沉积在沟底,河水有臭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1.一是针对河南省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喷塑设备未安装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违法行为,鹤壁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26日立案调查,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河南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依法处罚款2万元,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鹤环罚先〔2018〕3号)。二是开发区管委海河路办事处对河南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已与河南清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治污设备购销合同,7月10日前环保治污设施安装到位。2.一是淇滨区在海河路与盖族沟交叉处北侧设置截流井,确保在晴天时可以将上游污水全部收入污水管网。二是开发区在盖族沟下游(兴鹤大街—松江小巷)采用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编制的治理方案和污水治理专利技术,对该段污水进行就地净化治理。三是淇滨区、开发区安排专人对盖族沟沿线的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河面及河道两侧无漂浮垃圾。四是在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盖族沟两侧污水管网,确保将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五是将盖族沟纳入新城区水系治理项目,彻底进行整治,预计8月底开工建设。六是在盖族沟上游金山工业园区内建设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上游污水,近期将开工建设。七是大力推进河长制,认真开展河道巡查,通过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一是针对管理不规范、落实责任不到位情况,经海河路办事处纪工委研究,决定对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所在网格负责人、巡查办主任刘蒙蒙同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二是开发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对该企业办公室负责人安国栋进行询问、训诫。

二、鹤壁市山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88

反映情况:鹤壁市山城区,1.石林镇有几个陶瓷厂,烟囱排放废气,飘落在车辆玻璃上都是灰色的土点。2.石林镇时丰村村边有一个红星化工厂,排放废气,气味难闻,污水排放至村边河内。

调查核实情况:1.石林工业园区位于山城区石林镇,于2008年开始规划建设,总规划面积12.6平方公里,目前共有陶瓷企业8家,均办有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管道输送至石林园区的鹤壁市开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备。经查看企业近期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有粉尘超标排放现象。在检查中发现,石林工业园区部分陶瓷企业存在部分料堆未覆盖、厂区道路有扬尘等问题。2.反映的“红星化工厂”为“鹤壁市鸿兴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鹤壁市山城区时丰村,主要生产水解聚丙烯腈铵盐、水解聚丙烯腈钠盐和水解聚丙烯腈钾盐,其中水解聚丙烯腈铵盐长期停产。现场检查时,该厂停产;厂区建有循环水池和雨水前置池;现场未发现有工业废水外排和气味难闻等问题,但存在影响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中环保设备和产品生产工艺与实际部分不符,破碎车间密闭不严,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山城区环保局对山城区石林工业园区部分企业下达现场监督管理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料堆进行覆盖,同时加大对厂区道路的洒水频次。二是山城区环保局对鹤壁市鸿兴化工有限公司下达现场监督管理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粉碎车间进行封闭,整治厂区雨污管路,同时责令其按照实际情况编写环评中的工艺,在相关措施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开工生产。

问责情况:无。

三、鹤壁市浚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01

反映情况:鹤壁市浚县大屯村当地窑厂将村庄周围平整的耕地向下深挖几米,耕地被大面积破坏、环境被严重污染,现状触目惊心。1.破坏耕地生态环境;2.造成当地环境污染。一旦下大雨,引起渠水倒灌,大面积耕地被水淹没,村庄被洪水围困,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烧砖时排出的有害废气、粉尘和烟雾长期笼罩在周围,不仅对附近的农田造成绝收和减产,更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使村民长期生活在严重污染的环境中,置村民身体健康、安全于不顾。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的浚县新镇镇大屯村目前共有2家砖厂,分别为浚县黎新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和浚县荣鑫新型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1.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部分村民借助当地土地资源优势大量取土建窑造砖,造成了部分地块生态破坏。2006年至2008年,按照国家关于治理整顿黏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要求,浚县开展了黏土砖瓦窑厂集中治理整顿行动,其中新镇镇关闭取缔了60多座黏土砖瓦窑厂,保留核准了9家煤矸石砖瓦企业,其选址均在原有建设用地上建设,没有占用耕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手续齐全。2017年,浚县国土资源局联合新镇镇党委政府开展了违法取土破坏耕地专项整治,对破坏的部分耕地进行了及时修复耕种。2.浚县新镇镇大屯村位于太行堤和长虹渠滞洪区南,经调取历史数据及询问村民,历经“1996·8”、“2016·7”等历次大洪水,均未造成渠水倒灌及洪水围村情况。3.近年来,浚县荣鑫新型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和浚县黎新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2家砖厂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建设安装了物料棚、袋式除尘器、脱硫塔、喷淋装置、车辆冲洗设备等环保设施,每天定时对厂区及厂外道路进行清扫洒水。目前,2家砖厂正在停产整治,对隧道窑生产线进行再次升级改造,并增加废气在线监控设备。经现场检查,浚县荣鑫新型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厂区部分道路有损坏现象,大屯村周边农田现场未见粉尘、烟雾,周边农田苗情良好,未发现秋苗受害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督促2家砖厂尽快完成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否则不得恢复生产。二是督促浚县荣鑫新型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对厂区道路损坏的地方进行修缮,并加大清扫、洒水频次,确保不出现扬尘污染现象。三是由浚县国土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对非法取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遏制非法取土现象的发生。

问责情况:无。

总值班:靳丽娜

责任编辑:樊翠翠 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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