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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第24批办理结果公示

(第24批2018年6月29日)

一、鹤壁市鹤山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99

反映情况:1.鹤壁市鹤山区政府附近,清运土方没有防尘措施,引起扬尘污染。2.南山旅游区有一个化工厂,排放难闻气味。要求督察组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的“鹤山区政府附近清运土方的工地”为“鹤山区独立工矿区鹤壁集城区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篮球场、网球场等5个运动场地,2018年6月16日开工建设,预计7月份完工。在清运土方阶段存在扬尘污染现象。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基础碾压阶段,不再涉及土方清运。2.反映的“南山旅游区有一个化工厂”为“鹤壁市中原环保机械设备厂”,位于鹤山区鹤壁集镇九孔桥南200米路东,环保手续完善。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万吨片状硫酸铝。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氢氧化铝—加水—加硫酸—利用自身热能产生的热量合成反应—结晶—粉碎—成品硫酸铝。成品破碎工段安装有脉冲布袋除尘设备,结晶出料工段安装有水喷淋设备。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及周边无明显异味。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反映该企业无异味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鹤山区综合执法局对鹤山区独立工矿区鹤壁集城区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四川欣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立案罚款1.1万元。

问责情况:无。

二、鹤壁市鹤山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05

反映情况: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郝家荒村南100米,有个砖厂白天运输煤结石、夜间粉碎煤结石,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的“鹤壁集镇郝家荒村南砖厂”全称为“鹤壁市郝荒鑫鑫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区鹤壁集镇郝荒村南约400米,环保手续完善。设计规模为年产1.8亿块煤矸石烧结砖,建设2条隧道焙烧窑生产线,主要原料为煤矸石。生产工艺是将原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加水浸润、搅拌陈化、挤压成型,最后分别送入干燥窑、焙烧窑制成成品。安装有除尘、脱硫、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该公司自2018年5月19日停产至今。在生产期间,有运输和夜间粉碎煤矸石的现象。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但部分未进仓物料苫盖不完全、料仓有破损密闭不严,存在粉尘污染隐患。

处理及整改情况:鹤山区鹤壁集镇政府依法责令其进行整改,未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一是购置防尘网对部分未进仓的物料进行严密苫盖;二是购置彩钢板对破损的料仓重新进行封闭。

问责情况:无。

三、鹤壁市山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20

反映情况: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石林工业集聚区内鹤鑫化工厂、瓷砖厂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内,导致诉求人20多万斤的鱼死亡。山城区管环保的副区长王某、石林镇的郭某推诿,包庇化工厂,一直在掩盖这件事。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的鹤壁市石林镇石林工业集聚区内共有陶瓷企业8家、化工企业1家(鹤壁市鹤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均有环评手续,生产废水经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管道输送至集聚区内鹤壁市开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现场检查发现集聚区存在雨污未分流、鹤壁市鹤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部分生产设备跑冒滴漏问题。2.2018年4月,有群众向山城区环保局反映位于石林镇军王庄的鱼塘内出现大量死鱼。经现场查看,该鱼塘位于泄洪通道内,鱼塘水面及岸边确有部分死鱼现象。经调查,企业排污跟养殖户鱼死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16〕108号)第二部分第四条对非环保部门职能类”信访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河南省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第四部分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山城区环保局依法建议举报人尽快对死鱼原因进行鉴定,经排查确定致害范围后,由相关部门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民事诉讼等途径处理,但举报人未及时对死鱼原因进行鉴定,也拒绝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在几次接待举报人的过程中,山城区环保局、信访局和石林镇政府多次要求该举报人提供鱼塘承包合同、鱼苗买进卖出记录等材料,均遭拒绝。3.山城区主管环保的副区长于2018年6月8日在山城区政府接待室接访上访人,并及时安排区环保部门将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告知上访人。山城区石林镇党委书记郭某自2018年5月7日起,先后安排镇副主任科员李某、副书记陈某等人接访信访人,多次引导其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经山城区纪检部门调查,未发现上访人反映石林镇郭某推诿不作为,包庇化工厂”等问题;市纪委正在对山城区主管环保副区长王某进行初步调查。

处理及整改情况:山城区环保局督促石林工业集聚区制订管网雨污分流整改计划,责令鹤壁市鹤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7日内完成问题整改,并依法立案处罚。目前,鹤壁市鹤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自行停产整改,石林工业集聚区制订了雨污分流整改计划,预计1年完成。

问责情况:无。

四、鹤壁市淇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24

反映情况:鹤壁市淇县北阳镇南史庄村有个石料厂,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的“淇县北阳镇南史庄村石料厂”全称为“淇县磊鑫天然石材厂”,位于淇县北阳镇史庄村西头路北,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加工3500平方米大理石板材,2017年10月通过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备案并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经调查,该厂在原料锯割和毛板研磨抛光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噪声。2018年6月23日至24日该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现场检查时,该厂厂房门窗未封闭,存在少量粉尘外溢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责令该厂立即停止夜间生产;二是对生产厂房门窗进行封闭。目前,该厂夜间已不再生产,并对生产厂房门窗进行了封闭。

问责情况:无。

五、鹤壁市浚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30

反映情况:鹤壁市浚县善堂镇迎阳铺村要建一个垃圾填埋场。环评作假,村民受到恐吓不让耕种基本农田,村民环评报告都是代签。县环保局调查,没有去找被恐吓的人,直接把回复结果登报。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要建的浚县迎阳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浚县迎阳铺村东南1.1公里处,占地242亩,设计日处理320吨生活垃圾,设计库容166.73万立方米。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善堂镇西朱村、中朱村、东朱村、迎阳铺村等4个村庄。1.该项目用地性质为非耕地,已办理了环评、土地预审等手续,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建设用地由当地村民正常耕种。2.2014年由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第一次环评公众参与。经鹤壁市环保局调查,公众参与环节存在个别代签现象,已责令重新开展。3.经调查,善堂镇派出所接到举报,反映信访人在村内挂宣传横幅、放电影等,以不当形式宣传迎阳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是高污染项目,善堂镇派出所依法对信访当事人进行了训诫。6月26日,浚县联合调查组到善堂镇派出所了解情况,根据当时询问笔录及视频资料,未发现恐吓情况。4.联合调查组积极与信访人沟通,经电话联系,信访人拒绝和调查组见面,电话中也未表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由浚县主管环保副县长牵头,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城管、善堂镇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全力做好垃圾处理场信访问题核查与群众思想工作。二是迅速与村“两委”干部及信访人见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根据客观事实,及时为信访人答疑解惑,坚决不能出现言语过激行为。三是对垃圾处理场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在各项程序没有依法依规进行完毕之前,不能进地。四是由浚县城管局局长脱离机关工作,于2018年5月2日带队进驻善堂镇,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公众参与调查,目前善堂镇西朱村、中朱村、东朱村的环评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已完成,善堂镇迎阳铺村的环评公众参与工作正在进行。五是对全县公共事业项目举一反三,全面进行梳理排查,确保各项目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满足群众合法诉求。

问责情况:无。

总值班:靳丽娜

责任编辑:樊翠翠 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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