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第37批办理结果公示
(第37批 2018年7月10日)
一、鹤壁市山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30060
反映情况:对鹤壁市山城区企业2013年农历十一月底至2017年农历十一月底超标排污进入安阳市汤阴县汤河水库,致使渔业养殖承包人在水库养的鱼大量死亡(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83),公示结果不满意。1.仍然认为鹤壁市山城区企业长期超标排污进入安阳市汤阴县汤河水库是导致渔业养殖承包人在水库养的鱼大量死亡的主要原因,诉其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并且污染对汤河水库周围及下游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2.反映鹤壁市淇滨区法院逼迫其撤诉,如不撤诉就以材料不足驳回起诉。3.鹤壁市环保局和山城区环保局向法院提供的排污企业名单存在虚假信息,部分企业根本就不存在或未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和登记,导致投诉人起诉时被告不明确,撤诉是为了进一步明确被告和追加被告。
该举报问题为重访件,同第36批X410000201807020108公示内容。
鹤壁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鹤壁新闻网X月X日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鹤壁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鹤壁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鹤壁新闻网授权咨询:0392-3313875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