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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巡察利剑 为新时代品质“三城”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九届鹤壁市委巡察工作规划》答记者问

日前,市委印发了《九届鹤壁市委巡察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理解、贯彻规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就《规划》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专门修订《规划》,请介绍一下《规划》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2016年12月7日,市委印发了《九届鹤壁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鹤发〔2016〕19号),市委巡察工作根据规划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为营造鹤壁良好政治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章专列一条对巡视巡察制度作出规定。党中央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省委制定《十届河南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确定了十九届中央、十届省委巡视工作的路线图、任务书。省委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制定或修订巡察工作规划。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会议研究部署,悉心指导、严抓推动,确保修订工作站位高、方向准、质量好、落点实。市委巡察机构坚决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按照中央、省委规划的精神要求和总体框架,结合我市实际,在全面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市规划进行了认真修改和深化完善。经广泛征求意见,6月26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市委印发了《规划》。《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为依据,集中体现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明确了九届鹤壁市委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规划》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问:《规划》中如何规定巡察工作指导思想?实践中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

答:《规划》在总体要求部分首先对巡察工作指导思想作出规定,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率先全面小康、建设新时代品质“三城”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规划》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纲”和魂”,指导思想部分每一句话背后都有深意,具体可从以下八个方面理解把握:一是必须坚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三是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四是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五是必须坚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六是必须坚持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七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八是必须坚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问:《规划》对巡察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请介绍一下九届鹤壁市委巡察工作的总体目标。

答:《规划》提出,坚持巩固、深化、发展,通过努力使巡察制度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具体而言,总体目标有“五个进一步”:一是政治巡察进一步深化。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监督作用,保证全党更加自觉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二是巡察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县区党委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巡察制度不断深化完善,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三是全覆盖质量进一步提高。坚决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巡察质量和效果,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四是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责任更加明确、机制更加健全、督查督办更加有力,用好问责武器,推动整改落实,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五是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组织等党内其他监督有机结合,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强化责任,整合资源,增强监督合力,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

问:《规划》明确了巡察工作基本原则,对此应该如何理解把握?

答:《规划》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实践经验,强调了5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市、县区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巡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被巡察党组织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形成震慑。认真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严格把握政策,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提高依规依纪监督水平,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四是坚持人民立场,依靠群众。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人民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整改什么,增强巡察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五是坚持厉行整改,标本兼治。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成果综合运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问: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政治巡视巡察,请问《规划》对深化政治巡察有哪些要求?

答:政治巡察必须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规划》明确九届市委巡察要坚守职能定位,突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党的建设,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体有“六个围绕”:一是围绕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二是围绕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三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四是围绕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五是围绕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六是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问:关于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规划》有哪些具体安排?

答:《规划》提出,要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委部署和要求,建立统筹谋划、制度规范、组织实施、成果运用、队伍建设一体联动机制,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扎牢织密监督网。具体而言,从以下5个方面对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作出部署。一是健全上下联动的领导体制。全市巡察工作实行市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领导体制。二是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巡察全覆盖任务,做到全覆盖上下联动。三是完善上下联动的制度体系。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完善市委巡察工作各项制度。四是推动共性问题的联动整改。将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本级巡察重点,建立健全巡察成果共享互通转化机制,对涉及全局性、系统性的共性问题,推动市县一体联动整改。五是强化上下联动的组织保障。各县区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巡察机构,明确巡察办作为党委工作部门。配齐配强相应专职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市委巡察机构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大问题巡察的一线指导。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

问:《规划》对新一届巡察全覆盖作了哪些部署?

答:九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对象包括市委部委,市直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市管国有企业和市管高等院校,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以及市委决定需要巡察的其他党组织。原则上每年开展3轮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加大“回头看”力度。根据党章规定,《规划》明确了新一届巡察全覆盖的任务、内涵和实现路径。一是常规巡察任务。市委巡察组每轮巡察时间按2个月左右安排。巡察过程中,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工作、选人用人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二是专项巡察任务。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研究确定专项巡察任务,优先安排扶贫专项巡察。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问题原因,掌握问题规律,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推动解决共性问题。三是“机动式”巡察任务。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机动式”巡察。通过“小队伍、短平快、游动哨”,发挥反腐“巡警”作用。四是巡察“回头看”任务。在完成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从九届市委巡察过的单位中选择部分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形成持续震慑。

问:《规划》对深化市县巡察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根据党的十九大部署和党章规定,结合市县巡察工作实际,《规划》对深化市县巡察提出要求: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延伸,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巡察监督常态化制度化。

问:请谈谈如何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答:巡察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规划》明确要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强化追责问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具体有4项举措:一是明确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建立问题、责任、任务清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二是完善机制,改进巡察进驻和反馈机制,完善巡察情况通报机制、巡察移交机制、巡察整改公开机制和巡察成果运用回复机制。三是督查督办,推动将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落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和巡察成果“凡提必用”,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严格审核整改报告,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完善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强化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加强“件件有着落”情况统计分析,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办理移交事项。四是严肃问责,加大问责力度,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及时严肃追责,公开曝光。

问:打铁必须自身硬,请介绍一下《规划》对巡察队伍建设提出哪些新要求。

答:巡察工作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巡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规划》提出,必须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具体有5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二是加强能力建设。自觉加强学习,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增强巡察监督专业本领。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坚持求真务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维护巡察队伍良好形象。四是从严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五是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突出政治标准,按照“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原则,选好配强巡察组组长。建立巡察人才库,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增强队伍生机活力。(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樊翠翠 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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