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12时起鹤壁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李旭阳】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最新数值模式预报结果,11月18日夜里至20日夜里全省扩散条件转差,预计11月19日、20日,我市可能出现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污染过程,降低重污染天气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市环境攻坚办研究决定,我市从11月18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应急响应期间,绿化种植和供热管道铺设工程,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可正常施工。市环境攻坚办要求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按照最新修订的《鹤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按照职责分工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应急减排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特别要加大夜查力度,切实防范个别单位夜间偷生产、偷施工、偷运输等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市综合督察组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存在问题较多或影响恶劣、不能积极开展督导检查以及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的县区、行业管理部门要启动问责。
总值班:靳丽娜
鹤壁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鹤壁新闻网X月X日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鹤壁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鹤壁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鹤壁新闻网授权咨询:0392-3313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