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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将于4月12日举行

2011-4-6 8:36:42来源:大河鹤壁网纠错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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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日报消息 4月2日上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迎光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韩玉山主持会议,副主任郭南平、郭文涛、邢涛及秘书长郝忠建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阎兴振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鹤壁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草案)》,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汇报,研究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有关事宜,决定于4月12日举行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会期半天。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1.审议《鹤壁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草案)》;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将山城区廉租房建设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3.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办)

(责任编辑:樊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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