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鹤壁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2.7亿千瓦时
相当于节约标煤8.3万余吨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李旭阳】7月25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光伏发电站和风力发电站累计发电量达2.7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8.3万余吨。
我市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之一——位于淇县庙口镇白寺村的10万千瓦荒山光伏发电项目。(记者 李旭阳 摄)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替代常规能源、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方式。2015年至2017年,我市以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为契机,因地制宜,利用西部的荒山丘陵发展太阳能发电和风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不断扩大。
7月20日,记者到我市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之一——位于淇县庙口镇白寺村的10万千瓦荒山光伏发电项目所在地采访。沿着蜿蜒崎岖的盘山路登上一个山头后,眼前豁然开朗,一片片太阳能光伏发电板随着山势起伏,整个山体就像披上了一层蓝色铠甲。该项目负责人李志国介绍,该项目总投资8.5亿元,光伏区实际占地面积3000亩。2017年的发电量为1.2亿千瓦时。“如果按火电每千瓦时消耗标煤310克计算,我们这个项目2017年的发电量,相当于节约了标煤3.7万吨。”
在淇县北阳镇青羊口村,不少村民家的屋顶上安装了太阳能光伏发电板。虽然相对荒山上建设的光伏电站规模小得多,但是对村集体和村民来说意义重大。青羊口村第一书记孙国玉介绍,在国家节能减排奖励资金支持下实施的新能源公社项目,采用“村集体+村民+新能源企业”的模式,国家奖励资金210万元作为村集体股份,占股30%,村民出资10%,新能源企业(河南欧斯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出资60%,建设村级光伏发电站,收益根据比例分配。村民可以选择现金入股或出租屋顶的形式加入新能源公社,入股有分红,出租屋顶有租金。这样既增加了村民收入,村里有了集体经济,又利用了可再生能源。
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管理科科长原丽介绍,我市利用国家节能减排奖励资金实施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项目以来,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在全市占比已从2014年的4.5%,上升到2017年的10.5%,提高了6个百分点。这些项目基本建在荒山丘陵和农家房屋上,不仅不占用耕地,而且创新模式,将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项目与发展村集体经济、脱贫攻坚等工作相结合,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示范作用。
记者手记:
试点城市的使命在于创新,国家设立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的目的就是要探索以城市为平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新措施、新机制。我市将国家节能减排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有效提高了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同时,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既利用了可再生能源,又促进了村民增收,真正为全国节能减排工作推进起到了示范作用。
总值班:霍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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