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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建设海绵城市打造能示范的“鹤壁模式”

高质量建设海绵城市打造能示范的“鹤壁模式”

——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探索之路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牛蕾12月7日,中国国际电视台英语新闻频道改革开放40年特别报道《直播中国》栏目在我市桃园公园直播,将我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情况等面向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现场直播,时长20余分钟,又一次向全球推介鹤壁。

“近几年,除了城市运转的各项功能日趋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12月7日,市住建局总工程师刘尚海介绍。作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3年来,通过全面落实海绵城市理念,我市在高质量建设海绵城市中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探索之路。

摸清本底,城市应对内涝更有底气

“以前下大雨,出不了门,雨水快把楼道口路沿石给淹没了,真怕倒灌进来。”淇滨区淇河路西段建行北院小区居民戴尽卿对小区海绵化改造感触颇深。

建行北院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属典型的老旧小区。今年春天,小区开始海绵化改造:绿地下沉后设置了雨水花园、旱溪、溢流井等海绵化设施,路沿石设开口导流雨水,在楼房雨落管口增加雨水罐……动工之初,部分居民意见较大,认为改造管不了多大用。几场降雨后,小区没了积水,大家高兴极了。附近小区居民来参观,大家羡慕得不得了。

据了解,我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664.9毫米,年内分布极不均匀,主要集中在6至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0%至80%,其中7月份尤为突出。城市建设中也面临水资源极度短缺、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现有水系及调蓄设施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存在遇大雨积水、雨过后缺水等现象。

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以来,我市将整体规划和局部突破相结合,对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城市水系、地下管网、建筑小区等进行海绵城市改造,治理易涝点,充分发挥“蓄、滞、渗、净、用、排”功能,使城市应对暴雨天气更有底气、更加从容,两年多来没有发生明显内涝。

建设海绵城市,不仅抗涝,还可有效回补地下水,对水资源保护意义重大。据有关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我市采取海绵城市建设、关闭自备井、农业节水灌溉等措施,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地下水位止降回升,2017年地下水位较2015年上升1.52米。试点区域地下水位稳步回升,对全域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技术创新,探索治理黑臭水体等实践经验

海绵城市建设没有先例可循,我市大胆尝试,在理念、模式、方法上创新,探索出一些符合自身实际的实用技术,解决了一些普遍存在的难题。

水体黑臭、刺鼻难闻,城区的护城河一直饱受诟病。致使水质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雨水、生活污水合流后大部分直接排入河道。

“解决水体黑臭,需要一套对雨污水从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到末端治理的系统工程,通常做法是进行雨污水分流改造,但改造中存在新建管线管位难以落实、分流过程中产生新的管网混接、临街商铺污水容易排入雨水管网等问题。”市住建局技术科科长刘金锋说,我市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技术创新,有效地解决了以上问题。

地上交通繁忙,地下管线纵横交错,还要尽可能降低对群众生活的干扰,如何再铺设一条管网进行分流改造呢?

“源头控制采用的是‘雨水地表、污水地下’的分流方式,过程控制主要采用地下顶管技术铺设管网,涉及的区域主要有小区和市政道路。”刘金锋说,小区改造采用“合流管保留为污水管,新建线性排水沟等雨水收集系统”的方式,市政道路改造采用“合流管保留为雨水管、新建污水收集系统”的方式,避免了管网混接、破坏路面,还减少了工程量。针对商铺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问题,我市的策略是在末端环节把收集的污水截流至雨水管入河之前的污水检查井,同时采取防倒流措施,杜绝污水入河。

为了防止新建雨水管线与市政排水系统错接,致使雨污水分流不彻底,我市要求接口位置由主管部门审批,并由市政管理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现场明确施工方式。

此外,我市海绵城市参建者加强基础研究,已研发成功实用新型专利技术12项,其中新型大小雨水分流井、雨水分流式阻污防逆流排放装置、屋面限流雨水口等技术,在新世纪广场、市教育局、三和佳苑小区、鹤壁高中等建设项目中示范应用。

“咱市的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非常合理和人性化,效果也特别明显,现在还得到了中国国际电视台英语新闻频道的报道,真是为美丽鹤壁这张名片增加了光彩呀。”市民孙舒婷发出这样的感慨。

立法保障,试点区域外群众共享绿色福利

“之前人行道破损得比较多,虽然时不时修修补补,但遇到下雨天,还是有不少坑坑洼洼的地方。”家住淇滨区华山路北段半坡店社区的梁女士说,今年5月份华山路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后,不仅路面变得宽阔平整,下雨行走不湿鞋,绿化带景观也漂亮了。

据了解,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为:新城区西起107国道,北到黎阳路,东至护城河,南临淇河,总面积约29.8平方公里。而梁女士提到的华山路北段人行道海绵城市改造已经超出试点建设范围。不仅如此,黎阳路以北的桐花巷、迎春巷等背街小巷同步进行了海绵化改造。

试点区域外的群众共享海绵城市建设带来的绿色福利,得益于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该条例第五章节专门对海绵城市建设从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提出明确要求,第三十二条特别指出,本市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进行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于2016年12月1日实施,一方面使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有了法律依据,整个过程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另一方面对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对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具有促进作用。”市海绵办工作人员马宇驰说,通过立法保障,我市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变成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和要求,对各级、各部门提出了考核要求,相信未来海绵城市建设带来的多种效益就会显现。

总值班:陈鸿

责任编辑:韩智英 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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