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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富美鹤城建设市人社局送出惠民利企政策大礼包

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知晓率,让更多群众和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市人社局梳理了四类27项关系民生、助推企业发展的政策,现予刊登。

若需了解具体办理程序,请关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鹤壁市人社局”,并在政策查询栏目中查看。

就业创业

1.技师培训补贴申领。对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参加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的,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技师每人3000元、高级技师每人4000元,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每人2000元。

2.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在我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优先安置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待遇为所在市(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对吸纳16至24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专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发放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

4.劳动力求职登记。对有求职意向的求职者,免费办理求职登记,免费介绍就业岗位。

5.单位用工招聘。对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单位,免费办理单位招聘并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6.创业担保贷款申领。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或贴息。

7.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的,可申领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的,可申领补贴2000元。其中城乡贫困家庭职工和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比同档次人员提高10%。

8.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取得该行政许可,可以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9.劳务派遣公司许可。公司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可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10.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11.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次性补贴300元。

社会保障

12.社会保障卡申领。参保人员首次可免费申领社保卡,可用于证明持卡人身份、办理社会保险转移、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13.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工伤治疗的,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申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待遇标准为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至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共十档。

15.企业稳岗补贴申领。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可申领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

16.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所在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其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助金按其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月标准为省政府公布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7.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申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18.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助申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领取5000元的一次创业补助。

19.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为省政府公布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并自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失业人员丧葬补助及抚恤金申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照失业人员生前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有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按每供养一人发给5个月、最多不超过失业人员本人生前15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21.参保人员特殊工种、因病非因工伤致残提前退休、退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非因工致残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提前退休(退职)。

人事人才

2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流动人员(含高校毕业生)严禁个人保管档案,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并可免费享受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工作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服务。

23.贫困家庭人员免费参加公务员考试。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成员参加公务考试,免缴笔试考务费。

24.人才津贴补助申领。新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可申领2000元生活补助。

25.人才平台专项奖励资金申领。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人才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10万元。

劳动关系

2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可免费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依法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7.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企业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的,可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使薪酬发放更加科学,有效预防劳动纠纷。(本报首席记者陈海寅整理) 

责任编辑:韩智英 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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