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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餐饮行业堂食服务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企业和商户复工营业工作,方便广大市民和外地客人生活,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我市实际,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日会商”机制第十六次会议研究,即日起我市恢复餐饮行业堂食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堂食服务的餐饮企业和商户要组织员工加强学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必须建立健康管理制度,保证返岗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严禁带病上岗。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每天要进行体温检测至少2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二、餐饮企业和商户要保持公共区域室内通风、环境整洁,公共区域及餐饮用具要进行定时消毒,公共区域每天定时消毒不低于3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备查。企业和商户要提供公筷、公勺,倡导消费者采取分餐形式就餐,避免交叉感染。

三、餐饮企业和商户要对入店的消费者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对其身份进行确认,确保入店消费的消费者为非疫区返回人员。要对消费者进行体温测量,并对身份信息进行登记、记录、保存,不得接待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人员入店就餐。

四、餐饮企业和商户要采取客流限制措施。根据营业面积核定最大客容量,确保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在饭店出入口、收银台等易造成人员密集的区域划定引导线,排队间距不低于1.5米。

五、餐饮企业和商户要对入店消费者采取导流措施。企业和商户要根据餐桌座位数量核减一半提供餐饮服务,入店的消费者要隔座就餐、隔桌就餐,减少人员扎堆。

六、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宝山经开区、示范区管委负责做好属地餐饮企业和商户的服务监管,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七、以上内容由市商务局(张翠芳:13503927653)、市市场监管局(刘冰洋:13939255775)、市卫健委(钱峻:17603802972)负责解释。

市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服务专班(组)

2020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韩智英 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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