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6.1%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席蕊 通讯员 常颖】“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上涨6.1%,比1月份上涨0.2%。其中,城市居民上涨6.7%,农村居民上涨5.4%。”4月7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2月份,我市物价运行总体情况较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食品类价格上涨较为明显。
市统计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来看,呈现出“七升一降”的态势,其中价格上涨的有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下降的是交通和通信类。
“食品类价格上涨最为明显,食品类所属的14个小类中上涨的有10类,畜类上涨17.6%,猪肉价格涨幅最高,比去年同期上涨188.5%,这是推动2月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主要因素。”该工作人员表示,“从去年1月份猪肉价格就开始上涨,零售价甚至一度突破每斤40元,政府通过实施一系列保供稳价措施,最近一周猪肉价格开始小幅回落,未来猪肉价格走势可能以稳中有降为主,短期内不会出现大幅下降。”
鹤壁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鹤壁新闻网X月X日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鹤壁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鹤壁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鹤壁新闻网授权咨询:0392-3313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