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新闻网 > 汽车

非现场交通违法可异地处理啦

修订后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推出了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改革措施,在此前试点的基础上,6月30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

据悉,今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5个省(区)试点,效果良好,受到广大驾驶人的肯定。6月10日起,该规定在山西、辽宁、上海、海南、重庆、甘肃等6个省(市)实施;6月20日起,该规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陕西、宁夏等9个省(区、市)实施;6月30日起,该规定在北京、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西藏、青海、新疆等11个省(区、市)实施,实现了全国全面覆盖。

随着新规全面实施,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外,还可以自主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大大方便了当事人处理异地交通违法,避免了两地奔波。当事人明确接受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协助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并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目前,公安部交管局已升级了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系统,部署各地做好实施准备。试点实施以来,已有30万名驾驶人享受到了这一改革红利,累计处理跨省异地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62万起。(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刘彭军 校对:程睿 巡查:陈鸿


鹤壁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鹤壁新闻网X月X日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鹤壁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鹤壁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鹤壁新闻网授权咨询:0392-3313875



客服电话:0392-3313875 投稿箱: 772704091@qq.com

鹤壁日报社 版权所有:Copyright © hebi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5017469号-2豫ICP备05017469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6011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09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112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0611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