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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合庆就级别管辖调整到淇滨区法院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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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省高院转发《最高法院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9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合庆到淇滨区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调整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长郭琳,立案庭庭长郭超,淇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薄报亮及全体党组成员等人参加调研座谈。

张合庆副院长一行首先到淇滨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观摩,对集中送达、集中保全、集中扫描、诉源治理运行机制进行调研,并对立案大厅工作人员进行询问,详细了解淇滨区法院的立案情况。

座谈会上,张合庆副院长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鼓励淇滨区法院努力适应民商事审判工作发展要求,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并借此机会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繁简分流,多元化解矛盾。(市中级法院  供稿)

责任编辑:刘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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