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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工作综述

4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前排左二)到天海集团走访调研,切实提高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服务水平,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优化本地营商环境。

4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前排左二)到天海集团走访调研,切实提高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服务水平,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优化本地营商环境。

4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到鹤壁东区实地调研东区规划建设工作,全面了解城市发展前景,更好服务保障鹤壁发展。

4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到鹤壁东区实地调研东区规划建设工作,全面了解城市发展前景,更好服务保障鹤壁发展。

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为广大人民群众普及环保知识,在全市营造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浓厚氛围。

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为广大人民群众普及环保知识,在全市营造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浓厚氛围。

9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左)到河南明镁镁业科技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9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左)到河南明镁镁业科技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窦煜东 通讯员 仝光灿自《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指导意见》《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目标,研究制定《关于为鹤壁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21项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今年年初以来,市委书记马富国、市长郭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等领导同志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助推“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肯定。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定生产经营秩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市法院系统将诉讼服务关口前移,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3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生产消毒防疫物资的被执行人某制药有限公司中止执行,让被执行人迅速复工复产,在防疫大局中发挥作用。

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制定了《关于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全市法院主动对接政府相关部门,到大项目建设单位走访调研,定期排查、研判建设进程中的潜在法律风险点和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咨询等服务,通过司法工作,服务和保障大项目落地、建成和发展。如针对市重点企业大用集团破产重整案件,多次组织分析研判。

严格规范处置涉案财产。制定《关于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严格规范处置涉案财产的意见》。将重点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纳入立案登记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查、保全等。严格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适用范围和程序,审慎对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单位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如依法加强对涉案财产性质的甄别,在掌握某置业有限公司资金监管账户内5000余万元系购房人交纳的购房款后,决定不对该账户采取冻结等保全措施,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法治护航 优化营商环境

出台《提升司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关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若干举措》等文件,将营商环境工作细化分解为48项具体举措,对牵头负责的评价指标逐项分析,查漏补缺,全力以赴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破产案件审理方面:一是成立破产合议庭,实现破产案件专业化审理;二是探索建立起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破产案件繁案细审、简案快审;三是制定《重整(预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积极拯救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的困境企业;四是建立深度合作的府院联动机制,从司法救助资金中单列破产援助基金,对在破产案件中生活困难的职工予以救助。2020年4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争取财政破产援助资金20万元,用于支付无产可破企业破产清算费用;五是成立了鹤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为破产管理人相互交流和规范运营搭建重要平台。六是扎实做好重点企业破产重整。9月21日,组织召开专班会议,对推进三家企业重整、重组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过以上措施,全市两级法院破产案件审判效率不断提升,2019年度,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1件,其中10年以上破产案件8件。    

2020年以来共审结破产案件7件,其中审结破产申请案件5件,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件。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一是加强诉前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加强诉调对接、诉前分流,为企业提供诉讼风险分析、诉前调解建议等服务。畅通司法确认渠道,实现调解结果当场固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2019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5件,其中调解、撤诉76件,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66.08%。二是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健全立体化诉讼渠道。通过线下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跨域立案等相关渠道为中小投资者等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通过微信小程序、网上立案平台,在线完成诉讼缴费,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2020年以来,网上立案4904件,网上缴费2994笔,电子送达1.9万余次,线上提起网络查控5838件,发起、受理网上事项委托1028件。三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诉调对接平台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机构、行业协会、律师协会等相关平台的对接,落实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制度,提高商事纠纷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四是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

执行合同方面:一是努力提高合同案件审判执行质效。设置金融案件立案窗口,建立金融案件保全诉讼执行绿色通道,对涉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行。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提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加强民商事案件诉讼全流程管理,努力压缩审理期限。全市法院2018年执行合同平均用时166.6天,2019年120.47天,今年上半年129.45天。每年平均用时比全省法院少40余天。二是降低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加大协调结案力度,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和执行费,及时办理诉讼费退费。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管理。三是推动和完善与审判执行工作密切相关的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化建设,实行诚信执行“红黑榜”,通过全市第一批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5家失信企业和5位失信自然人,在《鹤壁日报》公布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执行案例3个。9月23日,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执行的5起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积极回应企业和企业家对司法工作的关切和需求。

积极落实人大代表建议

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建议、议案、交办案件(事项)制度。坚持优先办理、严格把关、充分沟通的原则,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收到人大代表关注案件2件,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目前已全部办结。市两会期间,院领导带队到各代表团、委员组听取人大代表讨论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收集代表意见建议。会后进行认真梳理,经院党组研究后,将任务下发到各单位、部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进行及时反馈,逐一答复。例如,市人大代表赵慧娟提出的关于依法审理涉民营企业的类型化融资纠纷案件的建议,院领导高度重视,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认真展开调研,对赵慧娟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落实,积极沟通答复,在赵慧娟代表的意见基础上,制定出一系列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要求干警学习改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

今年年初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努力克服疫情给审执工作带来的风险和挑战。截至9月30日,全市法院诉讼案件收案13538件,结案11248件,结案率为83.08%,比去年同期高5.63个百分点。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案件收案2117件,结案1757件,结案率82.99%,比去年同期提高5.31个百分点。各业务条线忠诚履职、深耕细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刑事审判方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六清”行动,坚持“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开展扫黑除恶“百日冲刺”,审结董振其涉黑案,中央关注、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朱明辉涉恶案等案件。坚定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审理了近年来我市首例宣扬恐怖主义犯罪案。

民商事审判方面:积极落实《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与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行政审判方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把修复治理受损生态环境作为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的主导原则,形成“司法+生态修复”的审判执行模式。如在处理李某等5人滥伐林木一案时,裁判当事人在鹤山区南山森林公园公益林区补种树木130棵。

执行攻坚方面:继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558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8.91亿元。审慎执行涉疫案件,为承担疫情防控任务企业、单位及个人执行到位388.96万元,暂缓采取强制措施40余件次。妥善执行涉中小微企业案件,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4亿元。强力推进涉黑恶案件执行,坚决落实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实际执行到位580.16万元。淇滨区人民法院2起,山城区人民法院、浚县人民法院各1起执行案件,分别入选疫情防控、涉黑打财断血、助力脱贫攻坚等典型案例,并被最高法执行局官微“中国执行”和省高院官微“豫法阳光”予以报道。

下一步工作这样做

(一)扎实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紧盯“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三大项指标,找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建立顺畅稳定的府院联动机制,提高破产审判效率

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破产过程中维护稳定、经费保障、信用修复等问题。完善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打通简易破产案件的“快车道”。建立破产企业价值识别体系,对于有挽救价值的破产企业采取措施促成重整。积极探索预重整制度,发挥破产制度市场救治功能。兼顾处置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降低破产程序成本,提升破产财产变价率,提高破产财产清偿率。

(三)加强诉调对接,构建多元解纷机制

畅通诉调对接机制,通过非诉手段更快更好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到位。同时运用好在线调解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同步运行,规范高效的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为股东代表诉讼、关联交易诉讼等股东维权诉讼开辟绿色通道,依法正确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案件,加强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

(四)持续加大涉企案件司法保护力度

进一步强化商事审判的精细化、专业化,打造高素质商事审判队伍;健全商事审判中司法鉴定工作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推动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加强对企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形成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持续开展全市法院“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转变执行理念,依法、规范、高效、善意、文明执行;持续推进执行联动工作。尽早实现对不动产、车辆、土地等财产“总对总”的联网查询、冻结、扣划的提档升级;持续强化失信惩戒。继续推行执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典型案例等。审慎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服务优化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严格推进各项司法服务和保障制度的落实,不断创新司法新举措,为鹤壁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本版图片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责任编辑:韩智英 校对:程睿 巡查:陈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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