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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巡回审判到乡村 以案普法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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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淇滨区法院切实加强巡回审判力度,4月29日上午,该院刑事审判庭到案发地淇滨区上峪乡鹿厂村公开巡回审理程某兵盗窃一案。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切实将法治宣传与审判实际相融合,为当地村干部和群众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鹿厂村党支部书记、部分村民小组组长和部分群众旁听庭审。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在淇滨区上峪乡鹿厂村村北,被告人程某兵盗接途径此处的市某公司供水管道,将水用于灌溉自己承包的农田,同时以20元/亩的价格为同村村民灌溉农田,共非法获利4334元。2020年7月30日,被告人程某兵到公安机关投案,退出非法所得并取得了某公司的谅解。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兵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程某兵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程某兵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程某兵退出非法所得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定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程某兵犯盗窃罪,判处管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盗窃罪进行了法律解答,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方式,提高干部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同时,法官们还告诫群众“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通俗道理,希望广大村民群众们以本案为警示,切莫贪图小便宜,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做到遵纪守法生产劳动。(淇滨区法院  范金钊 杨靓  供稿)

责任编辑:刘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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