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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开展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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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全面打造鹤壁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6月3日,淇滨区法院按照淇滨区营商办的统一安排,组织干警在新世纪广场进行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摆放营商环境宣传展板、向市民群众发放宣传折页的形式,结合淇滨区法院实际推出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等内容,深入开展宣传。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细致讲解“两个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同时,针对群众们关心的执行合同类问题,干警一一进行了耐心地释法解答,并积极听取市民对法院工作反馈的建议,以便更好地开展司法审判工作。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加强了淇滨区法院与群众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淇滨法院  赵冉 杨靓  供稿)

责任编辑:刘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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