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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4月1日起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 (记者 任沁沁)记者25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新制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公安部单独制定记分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责任编辑:樊翠翠 总值班:陈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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