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浚县通报近期涉疫情违法案例
关于浚县近期涉疫案例的通报
2022年5月2日,浚县屯子镇钊寨村村民汪某某、刘某某从郑州市返鹤,两人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向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且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决定对汪某某、刘某某依法立案调查。
警方提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命令,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对于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樊翠翠 总值班: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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