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比八晒·争先创优”活动成绩亮晒
为进一步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向深入,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答卷”意识、保持“赶考”状态,营造先进更先进、中间争先进、后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在加压奋进中开创高质量富美鹤城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和崭新气象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市委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八比八晒·争先创优”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八比八晒·争先创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能办发〔2022〕5号),现将一季度排名靠前的县区和市直单位名单公布如下(与市委季度工作会议公布排名一致)。
一、“三个一批”项目大比拼
1.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评价依据:按照《鹤壁市“三个一批”项目大比拼量化评价指标》,主要从项目谋划储备、签约落地、开工投产、投产达效、服务保障等5个方面对各县区“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排名。
3.综合排名:
(1)淇滨区
(2)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
(3)淇县
二、平台载体建设大比拼
(一)科技创新平台比拼
1.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评价依据:按照《鹤壁市科技创新平台评分标准》及各县区相关申报情况进行排名,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3家中试基地,认定了2家市级中试基地、1家省级中试基地;淇县申报2家中试基地,认定了2家市级中试基地;山城区认定了1家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
3.综合排名:
(1)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
(2)淇县
(3)山城区
(二)开发区比拼
1.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评价依据:按照《鹤壁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比拼指标体系》,主要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两个方面进行排名。
3.综合排名:第一季度因部分数据无法统计,第二季度一并公布。
三、市场主体培育大比拼
(一)市场主体倍增
1.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评价依据:按照《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大比拼活动的实施方案》,
对各县区在服务市场主体、落实重点工作、创新工作举措、营造宣传氛围、新设市场主体总数、市场主体同比增速、新设企业总数、企业同比增速、企业所占比例等内容进行综合排名。
3.综合排名:
(1)淇滨区
(2)淇县
(3)鹤山区
(二)“四上”企业全年目标完成率
1.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2.评价依据:按照《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大比拼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各县区“四上”企业入库完成率(一季度新增“四上”单位数量/全年目标数)进行排名。
3.综合排名:
(1)浚县
(2)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淇滨区
(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目标完成率
1.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2.评价依据:按照《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大比拼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各县区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完成率(一季度新增规上企业数量/全年目标数)进行排名。
3.综合排名:
(1)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浚县
(3)淇滨区
(四)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
1.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评价依据:按照《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大比拼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各县区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较上年同期的增长速度进行排名。
3.综合排名:
(1)淇滨区
(2)淇县
(3)浚县
四、“共建共享、争创一流”城市创建大比拼
1.牵头单位:市创城办
2.评价依据:按照《关于开展“共建共享、争创一流”城市创建大比拼活动的实施方案》,主要从一季度各县区城市创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市直各单位承担创建任务量、贡献率,结合各创建指挥部上报专项排名情况和一季度全市城市创建重点工作现场观摩评比活动进行排名。
3.综合排名:
县区
(1)淇滨区
(2)山城区
(3)鹤山区
市直单位
(1)市城管局
(2)市住建局
(3)市公安局
五、乡村振兴大比拼
1.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评价依据:按照《鹤壁市县区、功能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比拼指标》,主要围绕粮食安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结合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和提供的一季度书面材料进行排名。
3.综合排名:
(1)淇滨区、淇县
(2)浚县、山城区、鹤山区
(3)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平安建设大比拼
1.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2.评价依据:按照《关于开展平安建设大比拼活动的实施方案》,主要从第一季度6项重点工作(市委政法委负责的“三零”创建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的社会治安工作、市信访局负责的信访工作、市委政法委负责的社会风险危机管控工作、市委政法委负责的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工作、市住建局负责的化解问题楼盘稳定工作)进行排名。
3.综合排名:
(1)鹤山区
(2)淇滨区
(3)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七、民生改善大比拼
1.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评价依据:按照《民生改善大比拼活动考核评价体系》,主要从民生实事推进、“一刻钟生活圈”建设、“一老一小一青壮”问题解决、居民收入提升等四个方面开展比拼。
3.综合排名:第一季度因部分数据无法统计,第二季度一并公布。
八、“创建特色品牌、强化党建引领”大比拼
1.牵头单位:市委党建办
2.评价依据:按照《关于开展“创建特色品牌、强化党建引领”大比拼活动的实施方案》,主要从本县区、本单位在全市有品牌的党建工作、在全省有地位的党建工作、在全国有影响的党建工作,本县区、本单位党员干事创业精气神、各项业务工作在全省排位等方面进行排名。
3.综合排名:第一季度因部分数据无法统计,第二季度一并公布。(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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