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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幼儿意外受伤引纠纷 检察官悉心促和解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窦煜东 通讯员 田青青】“双方都适当降低心理预期,让协商走到一条线上,才能更好地达成和解。”近日,山城区某幼儿园会议室内,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兼该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李艳菲说。

5月10日,李艳菲作为该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在幼儿园开展法治宣传,她了解到,幼儿王某在上学期间头部受伤,王某父母与幼儿园因后续治疗和赔偿金额问题产生分歧,双方多次协商却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因此已经休学两个多月。为了减少事件对双方的不利影响,李艳菲主动引导双方进行和解。为全面客观掌握案情,李艳菲分别与幼儿园负责人和孩子父母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了王某的受伤经过,分析了幼儿园存在的过错,梳理出双方和解未成的症结所在。

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5月13日下午,李艳菲引导双方再次进行和解协商。李艳菲分别向王某父母和幼儿园释法说理,引导双方通过“共情”、“换位思考”等方式,各自降低心理预期,力促协商成功。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该幼儿父母最终与幼儿园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为确保协议效力,李艳菲还引导双方到山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幼儿园当即支付了赔偿款,王某父母表示对案件的处理非常满意,幼儿园方面也对检察机关促成本案和解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樊翠翠 总值班:靳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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