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曝光一批不礼让行人违法车辆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安全交通行为,增强驾驶员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意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市有关部门在城区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了抓拍监控设备,除了依法予以严格处罚外,还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纪,养成文明驾驶习惯。
近期,我市绝大部分驾驶员能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可还有一些驾驶员不以为意。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第8期10辆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车辆:
1.豫F2X819小型汽车:2022年8月20日7时31分,在淇滨区嵩山路与九州路交叉口(路段)自西向东行驶中,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2.豫EU3C78小型汽车:2022年8月20日8时56分,在淇滨区嵩山路与九州路交叉口(路段)自西向东行驶中,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3.豫FWH959小型汽车:2022年8月21日8时11分,在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朝歌路交叉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4.豫FXP990小型汽车:2022年8月21日8时42分,在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朝歌路交叉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5.豫FB9617小型汽车:2022年8月22日8时2分,在淇滨区嵩山路与九州路交叉口(路段)自西向东行驶中,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6.豫A718UD小型汽车:2022年8月22日8时22分,在淇滨区嵩山路与九州路交叉口(路段)自西向东行驶中,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7.豫F07990D大型新能源汽车: 2022年8月22日9时9分,在淇滨区嵩山路与九州路交叉口(路段)自西向东行驶中,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8.豫A5J0Y3小型汽车:2022年8月22日11时53分,在淇滨区嵩山路与九州路交叉口(路段)自西向东行驶中,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9.豫FA9270小型汽车:2022年8月22日12时12分,在淇滨区嵩山路与九州路交叉口(路段)自西向东行驶中,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10.豫J2T507小型汽车:2022年8月22日15时29分,在淇滨区黄山路与九江路交叉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以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斑马线是要礼让行人的!不少驾驶员认为,斑马线前提前减速、速度很慢通过就等于礼让行人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于在斑马线前如何礼让行人,法律有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管有无行人,都应当减速行驶,也就是说驾驶员要制动减速。当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时,驾驶员必须完全停下车来让行。
行人不一定都有驾驶员的经验,但驾驶员一定都是行人。行人成了驾驶员,就要记着斑马线上行走的可能是自己或家人,换位思考,尊重常识,遵守法律。而驾驶员成为行人,更要换位思考,你会用怎样的车姿来对待作为行人的自己。这样一来,车让人、人礼车,就会是自然而然的和谐场景。
交通文明,相互礼让。机动车和行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对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创城办、市创文办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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