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人民检察院与鹤山区公安分局:检警会商 提升办案质效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魏瑗 通讯员 崔翠翠】9月7日下午,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保军带领该院刑事检察业务员额检察官到市公安局鹤山区分局,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情况调研。
鹤山区人民检察院一行实地查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工作信息台账后,双方召开座谈会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情况进行沟通。
“目前,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情况怎么样?”“办案中存在哪些具体问题?”座谈会上,常保军详细询问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人员配置、职责分工、运行模式等情况,并与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围绕速裁案件快速办理、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定期案件会商研判、联席会议等进行充分交流。
与会人员认为,相关意见明确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以这一理念为指引,把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统一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统一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承担“大控方”指控证明犯罪的法定职责。
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以侦监协作办公室为高效载体,共同推动形成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加强协作,健全案件通报、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一室多职能”优势,将对速裁、简易、普通程序案件以及相对不起诉案件的识别等纳入侦监协作办公室工作范畴。
总结经验,在协作中积极培育精品案例,探索形成可以借鉴、可以复制的“鹤山经验”和品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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