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新闻网 > 新闻 > 国内新闻

三部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情况实施年度监测评价

人民日报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 丁怡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工作。

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十四五”期间,全国40个重点城市将建设筹集65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解决近20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通知提出,年度监测评价工作要重点围绕“确定发展目标,推进计划完成”“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支持政策”“严格监督管理”“取得工作成效”四个方面开展。

其中,“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支持政策”的监测评价内容包括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加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落实民用水电气价格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等;“严格监督管理”的监测评价内容包括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建设、出租、运营管理等内容。

通知要求,2023年起每年1月31日前,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上年度监测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监测评价结果,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责任编辑:樊翠翠 总值班:陈鸿


鹤壁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鹤壁新闻网X月X日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鹤壁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鹤壁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鹤壁新闻网授权咨询:0392-3313875



客服电话:0392-3313875 投稿箱: 772704091@qq.com

鹤壁日报社 版权所有:Copyright © hebi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5017469号-2豫ICP备05017469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6011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09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112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0611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