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面对面│纪检监察干部要善治“三病”
□周位彬
据载,魏文王曾问医扁鹊:你们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水平最高?扁鹊回答:长兄最高,二哥次之,我最低。
魏文王不解:那为什么是你最有名?扁鹊回答: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名气无法传出,只有家人知道;二哥治病治于病情初起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小病,故名气只传于乡里。而我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看到我手到病除,所以认为我的医术最高明,故而名气最大。
“治未病”是中华传统医学思想的最高境界,故《黄帝内经》记载:“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扁鹊“煮酒论英雄”,回答魏文王不是谦辞,恰是对中华传统医学思想境界的最好诠释。他给我们以重要启示——防患于未然,乃是仁医大德的高明所在和最高境界。
治病如此,治世亦然。名医与名相相通,治病与治世向有“异工”同曲之妙,最高理想追求皆在强身固本,达于善治,这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核心要义。以案促改,既是对典型案件的有效利用,更是以案为鉴,发展党内健康政治生态文化,防患于未然,行“治未病”之大道。
观览众多违法乱纪案件,不难发现那些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腐败分子,多数曾有过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他们曾经发奋过、追求过,也曾为党和人民做过一些事情,但关键之时却在一些是非问题上“不拘小节”,忘乎所以,甚至用权任性,为一己私利之诱惑,丧失党性原则,堤溃蚁穴、气泄锋芒,一步步滑入违法乱纪深渊,蜕变为腐败分子,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咎由自取,固然罪不可恕,但由此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的危害和侵害是令人痛心的。设想在其“未病”或“微病”之时,就有高明的“医者”以治病救人之诚心,行医得“未病”之高术,不使其邪气攻心,恶小侵身,则于党将会避免事业危害,于国将会减少无谓损失,于民将会实现更好利益,于组织将会多一个好党员、好干部,于家庭将会多一个好父亲(母亲)、好儿子(女儿)、好丈夫(妻子)。
故纪为正风,贵在扬善;法为责罚,重在止恶。在本质意义上,查办案件、惩罚犯罪都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正风肃纪、惩恶扬善,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这是习近平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思想的本质要义。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忠诚卫士,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新思想、新战略、新思维、新理念、新境界,做到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忠于心。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正人者,必须用对党的绝对忠诚体现最强的党性,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实执行党规党纪,坚决捍卫党章尊严,在思想上认同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风过硬,牢记使命,红心向党,“铁血”铸魂。
敏于行。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业务过硬,善治“三病”:既要有刮骨疗毒的“铁腕”,敢于执纪、敢于问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腐败分子无漏网之鱼,立纪检监察之威,让人不敢腐;又要像扁鹊的大哥那样善治“未病”,防患于未然,从保护干部之爱心出发,保护好、指导好、激励好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实现最大人生价值,让人不想腐;还要像扁鹊的二哥那样善治“微病”,着眼于早、小、微,从保护干部的诚心出发,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担当,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人不能腐,时刻警醒每一名党员,严格要求自己、循规办事不逾矩,从而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洁于身。打铁还需自身硬,这里“硬”的钙质来自于纪检监察干部的身“净”。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从典型案例中常常看到“打虎者”被打、反腐者被腐的现象,可悲又可恨。这说明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
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干净刻入骨髓、融入血液,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律、自净、自爱、自敬,谨言慎行、清白做人,不忘初心、永保本色,惟此方能让党放心、人民信赖,扛起责任、不辱使命。(作者单位: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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