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助力全市校车整治
市人民检察院将“八号检察建议”与“未成年人保护”相融合
检察监督助力全市校车整治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魏瑗 通讯员 张雨农】为深化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要求,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以检察监督促进校车安全诉源治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2月20日至22日,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交警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开展了全市校车整治专项活动,消除校车运行安全隐患,为学生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检查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重点检查校车车况及随车照管人员配备情况,校车运行是否做到车辆规格达标、运营证件齐全、驾驶员人证相符,是否配备了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有无存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幼儿现象以及超员、超速情况。重点查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台账,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对检查发现的驾驶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校车标牌过期、校车安全带及安全锤不符合标准、校车轮胎磨损未更换、急救箱药品配备不齐等问题,检查小组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检察机关与交警部门、教育部门沟通协商,建立信息台账,对相关信息进行动态掌握。下一步,将针对重点县区开展全面摸排行动,力求将校车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全无小事,校车系万家,孩子的安全关乎万千家庭的幸福。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响应“八号检察建议”根本要求,持续跟进校车整治活动,为未成年人安全出行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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