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输液费 3月1日起取消
3月1日起,我省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完善“住院诊查费”等9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取消“门诊输液费”等6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举例来说,“住院诊查费”调整后,三甲医院收费标准为每日每床17元,非三甲医院为每日每床16元,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省肿瘤医院、华中阜外医院、省中医药大学一附院等五家医院在三甲医院价格基础上加收不超过每床每日3元。日间病房则按50%收费。
本次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人社厅三部门联合确定。根据实际,本次共新增95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对“临床量表评估”等24个A类项目确定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医保支付类别和省直职工医保首付比例;71个B类项目中,对“遗传代谢病检测”等49个项目统一确定试行价格,“中毒药物及毒物筛查”等22个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试行价格。
按照规定,本次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按规定及时确定新增A类项目所辖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和医保首付比例。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要提前做好各项衔接工作,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数据。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相关费用时参照执行,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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