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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发布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安全交通行为,增强驾驶员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意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市有关部门在城区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了抓拍监控设备,除了依法予以严格处罚外,还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章守纪,养成文明驾驶习惯。

近期,我市绝大部分车辆都能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可还有一些驾驶员不以为意。下面,我们一起看看2023年第8期10辆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车辆。

1.豫FXD813小型汽车:2023年5月1日15时58分,在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2.豫F3N857小型汽车:2023年5月1日16时05分,在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3.豫F81R65小型汽车:2023年5月1日16时08分,在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4.豫EVA271小型汽车:2023年5月1日16时28分,在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5.豫F2U881小型汽车:2023年5月1日16时34分,在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6.豫H9G234小型汽车:2023年5月1日16时55分,在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7.豫F2F971小型汽车:2023年5月1日17时00分,在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8.豫F3D737小型汽车:2023年5月1日17时19分,在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9.豫F77J80小型汽车:2023年5月1日17时42分,在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10.豫FXH615小型汽车:2023年5月1日17时50分,在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以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斑马线是要礼让行人的!不少驾驶员朋友会认为,斑马线前提前减速,速度很慢通过,就等于礼让行人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于在斑马线前如何礼让行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管有无行人,都应当减速行驶,也就是说驾驶员要制动减速;而当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时,驾驶员必须完全停下车来让行。

行人不一定都是驾驶员,但驾驶员一定都是行人。当行人成了驾驶员,就要想着斑马线上行走的可能就是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而驾驶员成为行人,更要换位思考,你会用怎样的车姿来对待作为行人的自己。

换位思考,遵守法律,尊重常识,这样一来,车让人、人礼车,就会成为和谐文明的场景。

交通文明,相互礼让。机动车和行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对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创城办、市创文办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进行曝光。

责任编辑:樊翠翠 总值班: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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