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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庭审观摩强业务 评议交流促提升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窦煜东 通讯员 张书伟 卢嘉旭】9月1日,由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合同诈骗一案,在山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员额检察官徐大伟、检察官助理陈少华以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部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庭审观摩。

本案中,被告人袁某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向被害人邓某、倪某等人谎称某省级项目为其公司开发的项目,在未与项目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无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伪造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证,并与被害人邓某、倪某等人签订相关合同,先后骗取邓某、倪某等人共计40万元工程保证金。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本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缜密严谨的发问,并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采用层层递进的方式进行举证、质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在强化庭审效果的同时,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律适用以及量刑等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公诉意见观点鲜明、说理清晰、情理并蓄,对辩护人所提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回应,整个庭审过程张弛有度,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通过旁听庭审,我深入学习了如何将公诉意见观点鲜明、说理清晰、情理并蓄地表达,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司法程序和法律正义。”新入职的检察官助理岳欣在庭审后的评议座谈会上表示。同时,检察干警针对庭审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展开讨论交流,对照自身业务知识和出庭技能方面的不足,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打算。

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月鹏表示,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是激发干警学业务、练技能、强素质的重要举措,他们将以此项活动为契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机制,全面提升检察业务素能,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樊翠翠 总值班: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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