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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淇滨区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拘传5名拒不配合被执行人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窦煜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法院关于“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部署,助力涉民生类执行案件快执快结,5月26日,淇滨区人民法院开展第八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当天6时30分,3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按照既定方案,成功拘传5名拒不配合被执行人到该院执行局。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姬某拖欠申请人杜某10万元购房款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先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电话沟通过程中,执行干警告知其拒不配合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姬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并承诺稍后主动联系杜某协商还款事宜。约30分钟后,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人杜某打来的电话,杜某表示姬某已将10万元购房款一次性转给了自己,并在电话中对执行干警的工作成效连连称赞。

王某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执行干警根据前期排查的线索,当天早上行动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积极沟通下,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当场履行4万元,剩余部分约定于8月底之前分期分批履行完毕。

陈某与王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淇滨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支付陈某补偿款2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动当日,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并通知申请人陈某到场调解。经过执行干警近3个小时的协商,陈某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至此顺利执结。

据悉,下一步,淇滨区人民法院将按照“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部署,常态化开展专项集中行动,创新执行工作方式,用活用足执行措施,坚持助企纾困保民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樊翠翠 总值班:李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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